2005年1月13日 星期四

【消失的綠光】我想念你

這個夜裡,再也無法欺騙自己「我想念你」這個事實了。


我猜測,你回台南了,是嗎?

呵呵,你好無情喔!一點消息也不願意給我,就連問聲:「妳過得好不好?」也不曾。我過得不好,就像2002年的夏天遇見你那時般,我墮落著、毫無目地的生活著,沒有任何動力及理由,可以讓我像和你相處那兩年般,那麼的充滿希望,雖然如此,如果你願意問聲:「妳好嗎。」

我也會忍住淚、開心笑著告訴你:「我很好,真的很好。我記得你當時怎麼把我拉上岸的,我永遠會記得,也永遠不會再讓自己陷進自我設限的囹圄裡了。」

我記得你怎麼把我拉上岸的,卻記不得你當初狠心遺棄我的表情跟口氣了。

你知道我不捨心,也不願意記得所有關於你背棄我的一切,你在我心中是那麼的完美無暇,就連在最不好的時候,你還是那麼聰明主張著自己的一切。

我不忍心回想那夜在基隆站前,我們假裝若無其事的拍著照片,假裝若無其事的欣賞的那裡的景色,假裝著……,其實我們彼此都知道,別離後,相聚會是無期了。

我不忍心回想那些找不到你的日子,經常在夜裡哭泣的痛苦;

真的不忍心記起你當初說留下來、但有一天還是要離開時;

不忍心回想,當我痛苦到想用毀滅自己的痛來掩蓋你帶給我的痛時的掙扎悲泣,我真的不忍心。

但是,每當我憶起那些與你穿梭在台南市清晨、黃昏、深夜街道的日子;

憶及你牽著我的手不畏眾人目光穿梭在新光三越那天,你嘗著可頌的表情,我無法忘記那天我們走了很遠很遠的路,在送我上車後,你跑到我看得見的角落,很緊張的指著前幾個車廂的位置,要我往前走、捨不得我站著的神情;

我更忘不了你逗我笑時的風趣。

這輩子,至今27個年頭,談了二次戀愛,第一次戀情在好奇中開始,也在好奇中結束,初戀結束的痛苦,現在回想起來,倒是件甜蜜的心酸。多年來,台北過客偶爾還會捎點消息,現在能可以當朋友了,雖然沒再見面,至少常在Msn上看到他,突然想念起這個人時,就用文字聊天,我從來不相信會有那麼一天,可以將深愛的人視為好友,但我做到了,那需要時間。

給你時間,你能當我是朋友嗎?
給你時間,能不能有一天你我能雲淡風清坐下來聊聊生活近況?

2003年底你說要離開後,就再也沒有任何消息給我,一通電話、一封信、一則簡訊,你都不願意嗎?

當初你說要我就跟著你,說碰到事情,會告訴我該怎麼去面對,可是現在呢?我經常是這麼不知所措的哭著。

你明白,我是個打死不吃回頭草的人,甚至從說分手那天,就再也不哭不鬧的,因為我怕你覺得煩、怕帶給你困擾會麻煩,不願意看你不開心的樣子,所以就算很想念你,我也不敢撥通電話給你。

偶爾夜半無法自處時,憶及你,就只是躲在被窩裡打簡訊,打了又刪、刪了又打,有時候打了長長一則簡訊,卻沒有勇氣傳給你,將它擱在手機裡幾天,直到不那麼想念、不那麼難過了,再刪掉。我深怕連這麼一則簡訊,都會讓你感到厭煩。

可是今晚,我沒辦法欺騙自己了。

我憶及你與有關你的一切,不知為何的淚流不止,我不知所措的寫了封信給你,你看不看得到都無所謂,真的無所謂,這只是我不想欺騙自己的唯一證明罷了。我不再逞強了,不再假裝若無其事了,所以寫信給你,你看到也好,看不到也罷,至少我誠實面對了自己。

我一直以為可以將過去藏得好好的,我錯了、真的錯了,其實我是想念你的。

我輸了,輸得徹底,就連你瀟灑離去音訊全無這麼久了,我還是如此想念你,還是這麼傷心的為你掉著淚。

2005年1月11日 星期二

2005/1月=南部難得下雨的冬天

。沒有絕對。


他大概是我遇過最聰明的男人。雖然話不多,但每一句都是重點、每一句都說進我心坎裡。所以,兩年半來,再也沒有遇過讓我動心的男人。

就像寫給他的信裡說的:「我總覺得,不管以後會是怎樣的角色,你都會在我生命裡,不會離開了。」

我真的希望,沒有愛情無所謂,只要感情,可以永永遠遠在一起的感情。

星期五晚上打電話給小宙,八百年沒打給他了,突然想跟他聊天卻沒找到人,就像他之前說的:「一旦過了就是過了。」這句話送還給你,小宙。

還好沒打成功,不然我那天不知道會洩漏多少心底的秘密。小宙如果在離我很近的現實會很好吧,也許我酒量會更好也說不定,呵呵。

下午帶LuLu去公園散步,這樣愜意的生活,其實是許多人想要的吧,但我一直感到好愧疚!就這麼浪費了半年,半年應該要充份休息、好好充實自己,並且到處走走,不過,我除了多看了幾本書外,幾乎沒做過什麼有意義的事。

好快的半年,CHIN說他二年半前,也就是到公司前剛退伍,有四個月也過這種生活,每天清晨都會去慢跑,然後跑呀跑到市場去買菜,回家做做沙拉啦、或自己煮東西。他休息的時候,有很充份的運動。可是我卻越來越懶越來越胖,難怪減肥對我來說會是一輩子都要經營的事業,越減越肥噢!唉。

下午公園幾個大男孩玩遙控飛機,看見天上小小隻會飛的東西,大大的嚕嚕嚇得落跑,一邊跑還一邊偷瞄飛機飛到哪了。她就是這樣,對任何事常抱持著好奇心,膽子卻小。她的布布飛盤壞了,一直沒空幫她買新的,所以她沒能玩撿飛盤的遊戲了,這兩天她都咬著毛巾,到處乞求大家陪她玩,有時跑來我身邊,用大腳丫抓我幾下,再用咬著毛巾的嘴巴撞撞我的手,要我陪她玩。沒有人理她時,她就會跑到電視前,面向大家坐得挺挺地望著正在看電視的我們。

媽真的很愛嚕嚕,每天早上會幫LuLu熱一杯鮮奶,陪她在門口喝,嚕嚕超愛喝鮮奶還有大量的水,媽常常會跟嚕嚕說話,像跟小孩子說話那樣,嚕嚕會望著媽媽,似懂非懂,但媽說嚕嚕是懂的。

嚕嚕的身體長得像拉不拉多,個性也像,但是臉非常不像,她的臉很憂鬱常愛蹙眉,但個性是樂觀的、也非常適人性。最重要的是,她跟主人一樣善良啦!哈哈。鄰居都說嚕嚕是隻善良的狗,她和其它狗玩時,都會注意自己的力道,

小孩子跑來跑去時,她會跟在旁邊,像保護孩子一樣。嚕嚕很乖,但和我一樣沒有安全感、又怕寂寞。

每天早晨或下午,家門口都會有一堆學生來探望嚕嚕,還有好心的小學生,帶了兩份早餐,一份是給嚕嚕吃的,雖然嚕嚕不吃,但她對人類的熱情,還是天天得到大量回饋。常常有警察經過就跟媽說:「我們鄉裡,沒有人不知道嚕嚕是誰。她比管區警察及鄉長還紅。」

只要嚕嚕在門口,每一個經過的人都會大聲喚她:「LuLu!」因為她超大一隻的關係吧!所有人都認得她。

下午在公園散步,又看到失明的警察先生搭著父親的肩膀走路,約3歲左右的小男孩跟在後面。我想起一年前警察先生剛失明時,他的父親一手牽著他,一手牽著小孫子走進公園,那時警察先生臉上的傷還沒好,我看到他們祖孫三人,在公園的椅子上喝養樂多,然後警察先生在健康步道上反覆的小心翼翼的練走。

我發現面對這種事,我同理心很強烈,當時我難過了好一會兒。

後來發現每天下午去公園都會碰到他們,一陣子沒去了,今天去散步時,剛好跟在他們後面,警察先生的眼睛已經好多了,但還是需要扶著他父親的肩膀走路。

我在公園小舞台的階梯上坐了好一會兒,看玩遙控飛機的男孩們開心的樣子,心情變得很好。

回家時經過籃球場,發現警察先生在跟小朋友玩球,偏著臉看籃框,那樣子好像一隻眼睛看得見、一隻眼還看不見,不過,看見他傷勢好多了,也就很開心,不然每回去超商買東西,看到警察先生的父親一臉憂愁的樣子,就為他感到很痛苦。

這世界上有什麼絕對呢?

我不相信,說會永永遠遠愛著女孩的男孩,終究還是變心了娶別人了

說自己善良的女孩,還是會因為利益而變得不善良

說會永遠愛著二個你的我,經過這麼多年才發現,原來我不曾真心愛過誰,

只是為了面子,不甘心愛情路上有任何錯誤記號,當時才那麼捍衛著那兩段愛情。

有什麼事情是絕對的呢?
我不敢說我以後絕對不會愛上你,我也不敢說以後絕對還會愛著他,
因為沒有任何事情是絕對的。
前陣子在天使之城小說裡看到的:「這世上唯一的絕對,就是沒有絕對。」

所以我也不敢告訴你:我絕對愛你,絕對陪你到永遠。

做一個無可救藥的自戀狂,才能超越自我

好一陣子,我真的有那種:「我再也無法寫出任何文章」的感覺。


我跟橘子說:「我沒那麼偉大有智慧及才能,但一度覺得自己已經江郎才盡了。」或許這句話不恰當,但我只能這麼形容

怎麼會那麼嚴重呢,我的生命中曾經沒任何書寫的習慣的,但從接觸了網路養成寫日記的習慣,

寫著寫著……突然有天把初戀男友即將要出國的心情寫成短篇小說,華文網編輯接洽出版了第一本書後,我就變得不寫不行了。

爾後,書寫佔去了我生活大部份的時間,生活甚至以書寫為重,可是它真的那麼重要嗎?

它其實沒辦法讓我賺取利益過生活的。
但總是想,既然已經踏進這路了,就應該將它走到最好。

可是該拿什麼來豢養夢想呢?當我找到一個可以每天接觸電腦的工作,每天大量的文件,讓我無法再寫出任何文字來,

當我找到一個需要勞力但不耗費腦力的工作,每天下班卻又體力不支。

我不能不工作的,因為沒了工作,我就沒有錢付網路費、沒有錢買書、會因為煩惱經濟狀不好無法過生活而沒辦法寫作。

可是,該拿什麼豢養夢想。

就像媽說的:「現在會寫作文的人那麼多。」我憑什麼以為我寫的文字,會被任何人所接受呢?

我內心掙扎著,雖然我表面上一副自信滿滿的樣子,我告訴家人:「是很多人會寫,但我覺得自己寫的最好。」

我深信假裝自己是個無可救藥自戀狂,才可以做出超越自我的行為。

我曾經以為,就如自己在第一本書的封面上所寫的文案:「即使只有一個作者,我還是會繼續的寫下去。」

但事實上,如果書賣得不理想,出版公司並不會再想賠錢為你出下一本書。

出了三本書,成績比起時下一些部份網路小說成績要來得好些,如果以誠品的年度銷售調查來說,我的遠比一般成績理想的書,銷售要多出2-3倍,但是礙於我書寫的速度,以及在編輯邀稿後遲遲思慮而無法寫出任何文章的狀態,想要顧到自己堅持的品質,又不希望機會溜走,是非常不可能的事,可是若不把握機會,也許會有一輩子再也沒機會出書的狀況出現了,這是我害怕的。

每每寫完一本,就感覺又突破了上一本書的自己,卻也因此嚴重的憂鬱,很多人不懂我憂鬱為何,我自個也沒辦法很確切的了解憂鬱是為什麼?

我只知道我害怕,害怕下回再寫出來的文章,無法勝過於之前的文章,哪怕只有一點點的進步也行,我也害怕自己自信滿滿完成的作品,卻無法得到認同,這就好似意味著自己已經無法跟上出版的腳步了。

但不寫不行了,我總覺得我的生命裡再也無法擺脫寫作文這件事,好一段日子,我在夜裡掙扎痛苦著,深怕自己再也無法寫出任何文章,於是我拼命的逼自己寫、拼命的要求自己,好長一段日子,我很痛苦地逼自己寫文章,卻無法寫出任何東西。

前陣子在電視節目康熙來了中看到現代搖滾音樂教父「伍佰」的訪談,他最近出版了本書「我是街上的遊魂,而你是聞到我的人」,很長又特別的書名,

我還沒見到這本書的實體,但聽說內容是伍佰寫的歌詞,以及一位馬來西亞歌迷聽他的音樂寫下的心情回應集結的書籍。

很多人說伍佰的外表和內在根本搭不上,他講起話來鄉土味十足,他的音樂及歌詞,卻可以感覺出他是個看過很多書的人,他很多歌曲的靈感來自於村上春樹的書籍,

他說,並不是因為看那些書而想寫那些歌(像挪威的森林、愛情的盡頭……這些)而是因為寫這些歌的同時,他將從前看過書籍的感覺加諸在歌詞裡,當然,也有一些內地的歌手排斥,他們說:「伍佰拿村上的小說當靈感。」

但我不以為,儘管他以那些靈感為出發點,創造出來的作品是更有所突破性的。

相較於外表,他歌詞意涵極為細膩,不像是一個壯碩並且豪邁的男人所寫的。
伍佰的一首曲子「王道」,是為了偶像武藤敬司而創作的,他說武藤敬司曾經招待他做貴賓席,但他不喜歡,他喜歡自己到日本辛苦的排隊,然後花很多的錢,買到第六排以後的位置(因為前五排都是貴賓才能坐。)

武藤敬司在摔角表演中,有時會化妝成別的角色,有時會在身上寫字,他曾經以伍佰的王道音樂做為出場樂,並且在頭上寫了伍佰二字。伍佰在節目中驕傲的描述著。

他在「康熙」模仿了摔角裡的十字固定法,並且興緻勃勃的談論著觀賞摔角心得,面對主持人小S的挑逗,伍佰從塑膠袋裡拿起一個面具頭套戴上,講說:「我是雙面人。」那些舉動及表情真是可愛。

節目要他帶自己最近讀的幾本書,他帶來了幾本像「太平天國」之類似近代史的書籍,蔡康永問他:「你平時喜歡看這些書啊?」

伍佰回答:「是啊我喜歡看!因為這是活的小說,將活生生的事實寫成小說。」

主持人將伍佰看的書及愛看武藤敬司摔角的訪談做了整理並且問:「看來你不是一個整天埋首做音樂的人囉。」

「那是不行的,音樂不重要,生活才是最重要的,要認真的過生活,才能有所超越,才能做出超越自我的音樂。」

在一個被現代人稱之為搖滾音樂教父口中說出「音樂不重要,生活才是重要的」這句話真是深植我心啊。

「寫作不重要,生活才是重要的,要努力把生活過好,才能寫出超越自我的文章。」

所以,我不能只是逼著自己寫,而忘記要好好生活了。

我最喜歡伍佰的時候,是在他出第一張專輯「愛上別人是快樂的事」及他製作「少年耶!安啦」時,喜歡那首「無聲的所在」,

那時他未成名,還是以本名吳俊霖發表作品,但因為他的獨特而喜歡他。但是現在他紅了,我卻不再那麼喜歡,因為我不喜歡去喜好大多數人喜愛的東西,

就好像買了一件衣服或背包,在路上看到越來越多人使用一樣的東西,我就沒辦法再穿上它到街上走般。

我最近常聽陳昇的歌曲,逛他的網站,看了他的「風中的費洛蒙」,那些能在演藝圈長久的藝人,都是有料的吧,我覺得像陳昇這樣的歌手很少,我喜歡他寫的文章。

前陣子因為張小燕女士的「星空新視界」訪談陳文茜女友那集節目,我深深喜歡陳文茜這個口才好、文筆好、聰明、很感性但不缺乏理性、又會作菜女人。

我還喜歡吳念真背背,所以常去逛他的「歐吉桑新村」網站,他會在自己的BLOG上不定期的發表文章跟言論。我相信看過他節目及談話的人,應該都會喜歡這個背背。我每次聽他講話,都會猛起疙瘩。

這幾個月我看的書,有一半是日本作家吉本芭娜娜的書,我喜歡她淡淡的文筆將痛苦的生離死別描寫得如此淡然。

我沒有買太多的書,不知道為什麼,突然覺得很想將架上的書拿去網路拍賣,再買其它想看的書來看,

但我以前不會這麼想的,以前我總覺得,喜歡的書就要買回來看完,然後好好保存,大概是因為這陣子沒收入的關係吧,呵呵。

我喜歡自己,喜歡在深沉的夜或者是寂靜黃昏,認真記錄生活心情的自己。
喜歡自己,真是很重要的噢,我開始假裝自己是個無可救藥的自戀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