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0日 星期二

張志揚自刎身亡之誰來守護我

張志揚在日本自殺,昨晚FB上有幾位媒體朋友說:「應該要看《Nobody to Watch Over Me(誰來守護我)》這部電影」。

電影裡受害者的父親說:「不管受害者還是罪犯,他們家人的感受可能都是一樣的……;都失去了一直一起生活的家人。」

FB友人說:「愛到要殺死對方,也太瘋狂了。」
我想,愛到失控要殺死對方,他一定是生病了。

也讓我想起多年前東海大學的情殺事件。
30歲,不代表成熟到可以處理感情問題!或者,感情這回事其實是無關乎年齡、學歷?!

吳念真導演在臉書動態牆上:「犯罪的是一個已經30歲的大人,不是他的父親。面對一個剛失去兒子的父親,一個哭泣著的父親,你們不能什麼都不要問嗎?
求求你們,明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能不能只拍他的背影?他知道的可能比你們還少,但他想瞭解的卻比你們多太多。至於他的痛,年輕的你們......可能一點都不懂。」

電影的開端,字幕上打著:「......罪犯家人因飽受媒體譴責而自殺的事例。」

我們是人,有七情六慾,會愛、會恨、會有失控的時候,可惜當他失控的時候身邊沒有人適時導正他;可憐了那被殺害的女生,當時很害怕吧?很無奈吧?可憐了殺人又自殺的男生;愛到想殺死對方時,一定很無助吧?殺了人逃亡,一定很無助吧?

但是家有媒體人絕對能了解,還是有很多具有良知的記者,只是他們捕捉的畫面及新聞重點,是必需符合公司、主管的期待、甚至是觀眾的期待?

身為人的我們,總是不斷在扮演各種角色,工作的角色、母親的角色、女友的角色,任何一個角色都有著無法當自己的無奈,終其一生,最少出場的卻是「自己」這個的角色。

劇中警察先生對著罪犯的妹妹說:「要繼續保護妳的爸爸和哥哥,要保護一個人,就是要感受他的痛苦。」

在「鄉民的正義」沸騰的同時,有沒有人思考過,是什麼樣的情境逼迫一個人必須殺人才能釋放自己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