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26日 星期一

【孤獨的創造】生命之必需

2007.02.26(一)生命之必需


其實是沒有把握

沒把握自己將生命付諸於此後,是否能給自己一個值得的記憶與交代

畢竟我是那麼的執著想將自己活得更好

一直說服自己只是為了賺錢,犧牲一點時間換取生命之必需

卻還是不知不覺在乎了

不能做到完美,不能如願

那為什麼要做?



只是,生命到哪裡,勇氣就該到哪裡







你說你知道她對你好

但你說:「就說妳沒談過戀愛啊。」



「又說我沒談過戀愛,我談過二次戀愛呢。」兩次?多嗎?但至少我也曾有過愛到痛的感覺啊!我心想



你說:「妳不明白,一個人對一個人好,那個人不一定要接受。」你並沒有接受她對你的好?



你也許不知道,我很想接受你對我的好,但我分不清楚,這是朋友的好或者是特別的付出所以,我不敢伸手去要,更別說索求了。一個人對一個人好,那個人不一定要接受,但不接受的原因不只是因為不想要。







除夕深夜,你撥電話給我,聊了很久很久。其實有很多次,在我很想撥電話給你時,會正好接到你的來電,這是很令人開心的事。就像那樣,聊到無意識的睡著。



大年初三,薇爸爸來電,說要帶薇薇和薇媽咪來找我。

他大大的馬自達停在我家門口,我走到車旁邊,沒有人理我,打開車門,駕駛座沒人了,副駕駛座卻意外出現了我的小王子CHIN,真是嚇我一跳,薇爸爸沒跟我說CHIN也要來的。



CHIN要我開車,我二話不說的坐上車,載他們到山上去喝咖啡,薇爸那台車真是無力,載了四個大人及一個小孩,閃車的速度未達我標準,爬山也爬不太上去,真遜。回程時,我一路飆下山,沒想到到平地沒多久,被CHIN叔叔抱著的薇薇吐了滿身,

真是罪過!厲害的是,CHIN叔叔和座椅上,居然沒事。

CHIN很驕傲的說,他有運用一點技巧,都吐在薇身上啦!



那晚回家,到薇薇他們家吃晚餐,薇媽媽煮了幾道菜和海鮮,因為CHIN答應CHIN媽媽要早點回家,所以八~九點就回家了,我則是留下來跟薇媽媽喝了幾杯。



大年初三的半夜,接到你的電話,你說下台南來,然後,又跟你聊了許久,你總是說,不要在你喝醉的時候接你電話,其實,醉或不醉都無所謂,這個兩個你,都很可愛,也都對我好。



那天談到感情的事,你說:「妳小女生對感情都是天真的。」

我一直在思考「天真」的意思

你說「天真」的意思,是指對於婚姻充滿幢憬與浪漫的想像?或者是小女生有著天不怕地不怕的勇氣?

絲毫不知現實生活裡充滿著許多無可奈何的意外與人生充滿著痛苦與矛盾?



並且你說環境會逼著你不得不成長。

我很想說,早在我十歲以前,我就懂得這個道理。



我的家庭與父母,經常將這些痛苦與無奈實踐在我比其它同儕敏感且纖細的生命當中,

我的家庭曾經讓我在國中時期拿起刀狠狠的在手上劃一刀,

我從小四就天天想著要自殺,直到我二十四歲遇到那群業務。



如果可以選擇純真,可不可以不要學會世故;如果選擇被傷害且不因此因噎廢食,就會永遠天真。



即使我知道,幸福的可能只有那麼百分之一的機會

都還是要有著天不怕地不怕的勇氣,因為感情跟人生一樣,

當認命的說著環境會逼著你不得不成長時,就失去了百分之五十達到的可能了,

當你不再天真於感情之時,也就會失去所有獲得幸福的可能性。



感情跟飯一樣,不得不吃,否則怎會一直是千古不變的流行呢,所以不能因噎廢食。



感情本來就是感性的事了,不天真要幹嘛。

誰能理性的談戀愛啊!又不是在談生意打官司。





今天回從小居住到十八歲來離開的故鄉「關廟」,國中同學來找我,她是我國中的死黨,是學校裡的大姐大,

十七歲結婚,很快就生了一個小女娃。

婚姻維持了三年,這三年她所吃的苦,我都參與了。

後來她一個人帶著女兒生活,做過檳榔西施、酒店公關、開分員、美髮店小妹...。一直到三~四年前,

遇到現在大她三歲的男朋友,照顧她也照顧她女兒,她與這男生同居快四年,男生的家人也都對她與孩子很好,

但她今天還是不斷叮嚀我,同居就好,別結婚。



喜歡不一定要擁有,能夠一直在一起不必在乎什麼名份,這道理我懂,

但是就如同大人們告訴孩子,什麼可做什麼不能做時,孩子仍是要去走那一遭,因為這才是人生,

要有經歷、有開心快樂、有幸福、有悲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