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26日 星期三

【在乎一個人】愛,太遠

【2005.10.26 (星期三) 凌晨1:54:愛,太遠】




很難再去喜歡一個人,然而每一次決定喜歡一個人,都喜歡很久很久。

二次真正的戀情都在兩年告終,是不是交往兩年,沒趁熱結婚,戀情就很容易告終?



我還有幾個二年?還有多少力氣可以去愛一個人?其實我已經沒有把握了。我喜歡的男人,都沒知覺。到最後真的嫁給一個我不喜歡的男人嗎?這是悲劇呀。

但如果不結婚,爸媽一定放不下吧。



二十八歲,是令人著急的年紀。



星期一蔡同學問:「去家樂福有什麼要買的嗎?」

月光的老師說過:「家樂福可以提醒你一輩子該買的所有東西。」我回以蔡同學這句話。



家樂福買的到一輩子會用到的所有東西,也買不回一個女人的青春和美麗。

我很愛逛家樂福、屈臣式及7-11,孤獨一個人逛也好,有人陪更好。







又地震了,這幾天常常在地震。

亂了將近一個月的房間,就是沒力氣去整理。跟心一樣亂。



好想躲起來,好想哭。



1999年的你,就算不愛我了,也還關心我,那擱淺在陽明山上的愛情,後來還是死了,星星也不再閃亮。



2003年的你呢?究竟是不是真的愛我?就算不是,最後一次見你,那被你遺棄基隆車站哭啞了聲音的我,你該會心疼吧?我偶爾還哼著「葉子」這首歌,我和你第一次去唱KTV卻也是分手日的那晚,唱這首歌時,我哭了,你發現了嗎?



2005年的你,其實,我已經沒有把握了。

我允許自己太多的放肆,就到今晚為止,因為我不想這麼猜猜疑疑過日子;不想只是我愛你而不確定你到底愛不愛我;我不想青春剩餘的這兩年,在等候裡苦苦的渡過。我不允許自己如此放縱。

2005年10月20日 星期四

【如此生活】分門別類

【2005.10.20 (星期四) 凌晨01:25:分門別類】



把所有的事情分門別類?連感情也分門別類!分那麼細幹嘛?







晚上七點多就睡著了,十點半「大頭」打電話來說蔡同學生日聚餐要改時間,改了大家時間又橋不好了,真是失望,本來希望蔡同學的好朋友都能幫蔡同學過生日的。沒關係,沒關係,反正朋友是永遠的,生日每年都有。

雖然很累,但還是勉強自己起床洗澡,我真是個髒鬼,還沒洗澡就睡死了,剛剛用力的喝了一大瓶礦泉水還不夠,明天眼睛一定又泡泡的了。其實,這幾天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矛盾的我。好想念自由的空氣和作息,如果結了婚,恐怕就不能這樣自由自在的噢,想安定、想結婚、想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家,但又怕不能像現在這樣自由自在的過日子。



狗女兒嚕嚕其實是豬呀,我愛睡覺的習慣也像小豬豬,不過最近越愛睡就越瘦,果然像前陣子報導所說的,睡眠不足會變胖噢。



嚴重的情感依賴,朋友這麼多,卻總是賴著那幾個,好怕好怕有一天我下定決心要和一個男人天長地久的時候,必須放棄一切,放棄現在這種讓我感到痛苦卻又甜蜜的情感。







我只是害怕再與任何人有太過於親密的關係及情感罷了,並不是不關心妳而保持距離,也許我喜歡妳這個朋友,但是喜歡並不一定要有形式上的往來,有時候潛藏在生命裡的情愫,遠比近距離相處來得美。







二十八歲的楓,常告訴二十八歲以前的楓丫頭:絕對不能看不起別人、不能討厭別人、生活在這世界上,不論貧富、工作、學歷,大家都是身為人類,也都是人生父母養的,都是平等的,不可以有輕視、不尊重的心態;不能懷有怨恨,要學會去原諒別人。別人對妳所做的一切,一定有它的原因在。自己認為是錯的,並不一定是真正的錯,要尊重別人的想法與選擇。

2005年10月19日 星期三

【孤獨的創造】 那時的我們都哭了

【2005.10.19 (星期三) 凌晨01:15:那時的我們都哭了】



那是我們在老屋裡的最後一晚,妳最後一次回家,我想,在那之後,我們再沒有共同的家了。



那時妳,十三歲。



妳沒問為什麼要離開,聰明如妳。也許,在你我生命交錯那八年所經歷的磨難之後,我們早就已明白,很多問題,不一定會有答案。



離開的前一夜,我在樓梯轉角哭泣,哭,是因為可以帶走的東西太少。

決定不帶走房裡的任何東西,只為在記憶裡留下一處完美。

那是我所認為的完美,可笑的完美。

那時的爸媽脆弱的無法思考,那時哥哥正在服役。那時的我天真的以為自己可以雙手扛起一切。



我執意搬走的鋼琴與帶走養了多年的狗狗「阿樂」,是我第一次採用無理取鬧法取得的同意,其它的、包括青春時期的一堆朋友,都必須遭到我的遺棄。



黑夜與黎明用力地拉扯了我。傷心欲絕的氣味,濃度遠超過1992年份的葡萄酒。

黑夜與黎明殘酷地拉扯住我,如果那時懂得怎麼醉,也不會哭到痛到青春只剩個裝滿傷心筆記的破爛窟窿。黑夜與黎明毫不留情地拉扯著我,特寫著哭泣的表情最後畫面靜止在灰色的螢幕,那時的我們都哭了,卻怎麼死也不肯承認早已敗給了青春。



黑夜決定放手的那一刻,我親手扼殺了青春。自此之後,我的哭或笑,再也由不得自己。



今晚,我悼念青春,不由自主又掉下了淚。

濃度超過1992年份的葡萄酒,那遠比當時傷心欲絕的氣味還嗆人,我孤獨地在妳上星期回來過、還留有妳氣味的房裡,努力的回想,卻怎麼也想不起十三歲以後那個我記憶中的妳。



是那時氾濫的淚水模糊了我的眼嗎?



青春死去了後,我不曾再問父親,關於我是不是最愛的女兒了,我把這些渴望與疑惑轉化到每一個愛我的男人身上,我總該是愛我的男人生命裡的獨一無二了吧?



然而,不是。

這些男人是活該、是倒楣、是笨蛋嗎?如果連我的父親都不能向我確定我是他的最愛,那麼,還有哪個男人能夠呢?



妳不會明白的!我知道妳明白我生命裡一切的一切,但妳始終不能明白我為什麼從出生後,就必須活在懼怕父親不愛我的陰影裡,即便是那些有能耐搶走父親、和我有著共同父親的女孩們,都已漸漸消失不見的多年以後,我仍舊非常懼怕。



我知道父親是愛我的,只是不夠、還不夠。母親也怕父親不夠愛她及愛我。



其實,我不再去渴求了。父親是、男友也是。

雖然,我要的只是他們把我當成小女孩般呵護這麼簡單罷了,但男人總不從事於太過簡單的事物。

我知道父親是愛我的,但我知道他不夠愛我;我知道男人也是愛我的,但不夠愛我。

當我明白他們不夠愛我的那時,我哭了。

我哭泣不是為了那濃度不夠的愛,我哭泣是為我該死的佔有慾懺悔,我霸道的佔有所有愛的人、霸道的不許別人入侵,霸道的阻止別人目光的停留,我所有罪不可赦的霸道,卻只為了彌補我充滿恐懼的童年及那不得已扼殺了的青春。



妳知道我哭了,知道妳也會跟著哭,我孤獨地在妳上星期回來過、還留有妳氣味的房裡哭了。









寫完日記,才發現你已經下線了。

你下線,沒有跟我說再見、沒有對我說晚安,

對不起,我還霸道的認為你在難過,你難過是因為那個你竭力愛的女人。

我也難過,但你,只是我難過的五分之一部份罷了。

2005年10月13日 星期四

【如此生活】習慣的位置

【2005.10.13 (星期三)凌晨00:22:習慣的位置】



生活除了工作、下班、上網、聽音樂和開著電視聽新聞外,什麼都沒有。已經將近十天的晚餐沒吃了,不過兩星期減了四公斤後,這兩天體重停滯了,要努力運動才能往前衝呀,為自己加油。



這兩星期都沒好好睡,現在有滿腦子想法想寫下來,但不能再熬夜了。所以,寫篇日記紓解心情吧!



可能是最近常吃辣的食物,前幾天又喝了很多咖啡,所以,變醜醜了。臉頰長了好多痘痘,我ㄉㄨㄞ.ㄉㄨㄞ的皮膚啊!(尖叫)

還有,左眼又有長針眼的症狀出現,從小到大沒長過這玩意,聽大人們說,長過一次就會常常長,最近這兩次都只是有點紅腫,但還是要非常小心照顧它呀,如果讓它長出來,怎麼出門見人啊!



楓媽說,針眼這種東西,就常常用手指頭搔擾它或用襯衫的衣角在眼瞼上戳呀戳的,它就長不出來了,這啥麼邏輯?我想大概是可以促進血液循環吧。



7-11的大夜和晚班的帥帥斯文店員,都很愛嚕嚕,每次去買東西,他們就會問我:「我的嚕嚕呢?怎麼沒帶她來,我很想她耶。」,自從上次帶嚕嚕去7-11被其它客人抗議後,就不好意思再帶她去了。



蔡同學買了「新日本語.初學者.習字本」一人一本,昨天蔡同學拿這本小小書給我時,就感到開心又滿足。

第五堂星期一的日文課,一起翹課了;第六堂星期一的日文課,遇到國慶日;

下星期是第七堂星期一的日文課,不知道忙碌的蔡同學會不會去上第三次的日文課。



每個月領固定的薪水,要賺到什麼時候才會變小富婆呀,真想放手去闖一闖。可是,這個年紀應該是好好談一場戀愛,然後準備結婚生子才是呀。如果現在把心都放到事業上,我可能會忙到清醒時已經是四十好幾的老女人了吧。等結婚再說嗎?還是等找到男友再一起努力?或者不要把愛情看得太重,就努力去做自己的事業?



談戀愛,可能會讓我更有力氣走下去吧!只有談戀愛的時候,我才會努力積極一點。



面對那幾個男人,我就會像小孩子一樣,都二十八歲了,還停留在三、四年前嘛!

我跟以前的同事小羅聊到,我最近都很擔心哪一天要結婚了,

就不能像現在這樣,常跟他們混在一起了,小羅說:「還這麼久的事,現在就在想。」他們還一直以為我是剛出社會的小女生吧!忘了我已經快三十了耶,該是適婚年齡了,還以為我是當年的小妹嗎。



前公司的同事小潘11/05要結婚了,那天是星期六,不過董事長說,那天我們得去上班,真是,馬的!!真掃興。只好下班趕過去嘉義囉!不知道有沒有便車可以搭,一向不喜歡麻煩別人的。但很希望蔡同學那天在新營,這樣就可以坐我習慣坐的車子及位置了。



和信的電話費沒去繳,不能跟SPRING哈啦九百了。,SPRING用他的和信撥來我的台灣大哥大,聊起來有點不自在。而且聊了一半,他到地下室了,過一會重撥說他幫他家的哈士奇寶寶(龍龍)擦便便,又沒多久說他電話來了,我看他八成是因為擦完便便心情不好吧。



好吧好吧!既然這樣,那我就去睡香香囉。

說要早點睡,現在又1:53分了。



晚安,昨天的楓晚安,明天可愛美麗溫柔的楓,我來了)))))

昨天的不愉快,ByeBye囉。

希望我關心的所有人,都健康平安、快樂,沒有悲傷難過的情緒、沒有煩惱。

2005年10月5日 星期三

反正找不到相愛的證據

【2005.10.05 (星期三)凌晨01:30:反正找不到相愛的證據】




唉!努力賺錢買一台好的新的電腦,寫日記寫到一半當機,不只一~二次了,真想罵髒話。



首頁一次次播放著梁靜茹的新歌「可惜不是你」。就這樣結束吧,反正找不到相愛的證據。



星期一的日文課,和蔡同學一起翹課了,然後一起去家樂福買東西,

我的晚餐是一瓶鮮奶,減肥不能和蔡同學一起吃鹽酥雞也不能喝酒。

留在新營與蔡同學和小羅哈拉了很久很久很久,因為手機沒電,也沒去注意時間,

等到想起的時候,已經半夜十二點多了。回到家,發現老爸和老媽已經出去找我了,星期一晚上被很兇狠的罵了幾句。







其實很多人不知道,身材一向是我最在意的,只是,越在乎的部份,我越表現的不在乎。







笨呆,你總以為了解我。

也許你真的了解我,你見過我掉淚、也知道我怕疼,所有人都覺得我勇敢,只有你知道我怕疼,所以你是了解我的,可是你偏偏要這麼對我,無所謂啊!再不久,青春就要結束了,多在乎,都會成為過去的。



所以,你知道我在乎你又怎樣?我知道自己不是你在乎的人又怎樣?







抽煙對皮膚不好、抽煙會長痘痘,可是看到沒有抽過的煙,就想抽看看是啥麼味道。不要勸我別抽煙,因為我根本沒抽煙的習慣,我只是喜歡嘗試不同口味罷了。

2005年10月2日 星期日

【孤獨的創造】 不安全感

【2005.10.02 (星期日)晚上11:30:不安全感】



哪一個男人會在最危險或苦難的時候,帶著妳一起走?而不是把妳藏在他認為安全的地方?什麼是愛?愛就是死也要死在一塊,懂嗎?



有時候,一個擁抱、一通電話、或者淡淡的親吻,都是安全感的給予。







2002年冬天,參加尾牙從台中返回新營的路途中,

我打電話給他,他說正和朋友喝酒,我聽得出來他醉了。

我知道那陣子的他心情很不好,回到新營後沒告知他,我就坐火車到台南市、再坐計程車衝到他的租屋找他。

他的車停在門口,樓上和樓下的電燈都亮著,才晚上八、九點,鄰居只剩下一家燈還亮著,

我掙扎了一會兒,向長相很像流氓的先生借了電話。



他的手機在樓下響著,他家裡的電話也在樓下響著。

蹲在他家門口等了一個多小時,又走路十幾分鐘到巷口打公用電話,他接了,他說喝醉了,以前的同事送他回家等他酒醒。



我回到他的住屋處,他說要先送同事回家。

前同事是個女生,車子開走前,我都躲在廚房裡,因為當時的我,沒有把握比那女生好。

我只記得放在他床邊地上的拖鞋。

他說:沒什麼,同事只是上網等他酒醒罷了。



這是我對這段感情產生不全感的開始。

沒什麼,那只是喝醉罷了。







柯萊恩在《不斷幸福論》中提到:世上有六十億人口,也就有六十億個通往幸福的方法,他還說:不幸福的人是因為他們不願意學習幸福。



可是我很努力的學習著,卻還是不知道幸福是怎麼一回事。

【在乎一個人】摺疊

【2005.10.02 (星期日)凌晨1:30:摺疊】




安全感?汽車旅館被單的消毒水味道,讓我很有安全感。



汽車旅館,讓我想起好久好久以前,有一次,我一個人走路去睡汽車旅館的寂寞。那是一種幸福的寂寞。嗯,只是我很怕鬼,所以一直開燈睡,睡汽車旅館很舒服。



昨天,二○○五年‧九月的最後一天。我去了台南市安南區的鹿耳門聖母廟拜拜,沒問感情、沒問工作,問了關於自己書籍出版一事,抽中了「籤頭」。「上上籤」激起了我寫作的動力,這時候,我甘願讓自己當個迷信的人。今天我跟那個修行的SPRING說:「一定是因為我常跟你聊天,聖母娘娘覺得我跟你是好友,所以我才特別幸運啦。」



十月了噢,都十月了。



大概是因為季節的關係吧!很想念很想念前兩年,尤其是最近。

昨天下午下班後,就繞去蔡同學那兒,我靠近蔡同學時,他正專心的盯著電腦,原來是在看布袋戲,蔡同學真的很愛看布布,他愛看布布的樣子,很可愛。我把包包裡的零食和去拜拜拿的餅干都拋到桌上,蔡同學邊盯著電腦看布布,邊吃了零食。

「ㄟ,這餅乾不錯吃耶!妳也吃一塊吧。」蔡同學說

「噢!」

過了一會兒蔡同學又回神:「ㄟ,佳楓拿椅子過來一起看呀。」

「啊。」怪了,他認識我三年,什麼時候見過我看布布了。

果然是好東西要跟好朋友分享,既然他都熱情的邀請了,我便坐下來一起看。

我想,好朋友是要互相學習的噢!我是不是也該來試著看布布呢。



沒多久翰林出版的業務來訪,趁他們談話時,我說了再見。沒聊到什麼,所以寂寞還是在。

對我來說,什麼是寂寞呢?當我身邊有很多人,但卻沒有我最想賴著的人、當我很想說話,有一百個可以聽我說話的人,但卻沒有我最想傾訴的那個人。這就是寂寞了。我想,我會這樣一直寂寞、一直寂寞,到我嫁給一個我不愛的人。







我討厭自己,這麼的倔強固執,有時候明明想念一個人,卻偏偏不去靠近,明明喜歡一個人,卻又假裝不在乎。



我想起了三、四年前,剛認識第二任男友還沒成為情人時,他在我心情不好時告訴我,他說:「衣櫥是一個人的第二心房,當妳覺得心情很亂,就把衣櫥的衣服全都搬出來摺一摺。」今天我把衣櫥的衣服都搬出來整理了一遍,回憶了很多事。

【一半是陽光】當時的北半球孤單

2004年10月的某一天寫的日記:

『別人眼中的普通幸福,對我們而言,好像都遙不可及是嗎?』星期四接到這則簡訊

『是呀,明明我們倆都是懂得去珍惜的。』才回覆這則簡訊馬上又感到後悔,

我時常提醒自己,在他不開心的時候,不能和他陷入同一情緒中

所以又回了一則簡訊給他:『不過,就如你我相信你說過的,彩虹會永遠陪在我身邊般,我也堅信幸福會永遠陪在你身邊。』

『妳知道為什麼彩虹會一直陪伴著妳嗎?因為我是南極洲上的小太陽。』我笑了

『你逗我笑了。如果以後我有了Baby,你要當乾爹喔!我也要當你孩子的乾媽。』

『要達成這個承諾,得先找到一個想要得到幸福的男人,及一個瞎了眼的女人。』他回覆

剛離職那陣子,我手機的來電答鈴聲是「孤單北半球」這首歌,所以每每接起電話,他就說他來自南極洲。

因為南極洲有小太陽,所以孤單在北半球的我,才能看到彩虹,今年2004年雨季看到的彩虹,比我從小到大看到的彩虹還多。

我們一起唱過的歌,除了我最愛的「想著你的感覺」還有「北極雪」,我們極少合唱,但是他總是會記得幫我點生活中常聽的歌曲。

像某天中午進辦公室對他說:『我剛去7-11買午餐,走進去突然聽到張雨生唱的「大海」,心情突然沉了下來。』

那晚剛好去KTV,突然跑出這首歌,我有點小感動。

在公司心情不好,他會繞到我身邊:『嗯,這邊的空氣不大對喔!』

有時撥電話給他,聊著聊著,他會突然就站在門口。

偶爾他會到小桔子買我愛喝的冰Latte或焦糖瑪奇朵,回到辦公室跟我獨處,他說:『我跟上帝借來了半小時,這半小時妳什麼都不用做。』

10/1日星期五晚上,接到北半球小太陽的電話,說要帶我到台南縣柳營鄉一個新發現的地方,

『好啊!』我從來不忍心放他鴿子,只要他找得到我,我就答應

他跟另一個同事來接我,我們繞了一大圈,卻找不到他說的那個地方,大頭說:『難道一切都是你白天產生的幻影?』

找到了餐廳,卻沒營業。那是一間看起來很像50年代電視劇的豪宅。

他有點失望,他說:『妳看看,還好我不是載女朋友來。』他總是不容許自己有點小缺失吧!

即使是,我常告訴他,他是個完美的男人,因為太完美,我從沒把他當成是一個目標,因為太完美,妳想把它好好地當成朋友,直到永遠。

我們找了幾間餐館都快結束營業了,一改原本計劃,我們到荒郊路上的一家海產店,那家海產店,通常都是一些長途職業駕車的司機、工作到很晚的工人,以及看起來像大哥的人光顧,我沒去過那種地方,

但是自從到公司上班後,我經常和他們到這種相關的地方玩樂,比起到餐廳聚餐,這樣的地方特別讓人感到放鬆。

幾盤現炒海鮮及小菜,幾瓶金牌啤酒,伴著他Dunhill淡淡煙草味,隨著寂寞吞了下去。

我們載另一同事回公司開車,快十二點了,進到辦公室才深深的體會到,什麼是:熟悉的陌生。在一位前同事的桌上留了張大大的紙條,說:我來過。

一會兒,他說:『走了,這裡不值得你留戀的。』

『嗯,好吧!走囉。』我熟稔的關了燈,像以往下班時那般

他總是說自己不好,但其實他太完美了,所以朋友總是問,妳為什麼沒去喜歡他,我說:『我很喜歡他,但我沒辦法愛他。』

除了不大會把聚會的氣氛炒熱外,他的外表、一舉一動、內在、他看的書、說話的內容,都是很完美。
他常說:『他很沒用,如果有天他成了老闆,一定找我去當他的特別秘書。』其實,僅僅大我九個月多月的他,應該要像個小男孩的。

我相信有一天他可以很成功的,畢竟距離他成為男人的時間,還那樣久。

這兩個月,我們傳了幾十則簡訊,除了一些閒聊的訊息外,我幾乎捨不得刪,空間滿了,就將它key進電腦。

我說,我會保存起來,到很久很久以後,再一起回憶。

只是,最近我開始害怕,有一天他會不見、會越來越少記起我,我害怕會不會有一個女生出現,取代了我現在的位置。

那天他說,他會罵新來的妹妹,我很開心的說:『你都沒罵過我耶。』

他笑了笑。在他面前,我像很柔弱的寶寶,我對他說:『不要當你是哥哥,因為這樣就不能對你沒大沒小啦!』

和前男友分手那幾天,差點掉下來的淚,都被他擋掉了。

他說:『會過去的。』是啊,我相信,雖然我還努力的想走出那段記憶,但我相信會過去的。

星期五晚上,他送我回家,下車前他說:『我很久很久沒送女孩子回家了。』

我轉頭看了看他,一貫的傻笑:『是噢!』

他說很久沒送女孩子回家這句話時,我卻覺得很驕傲的、像個公主般。

送我回家,他又繞一大圈回到比去吃東西的地方更遠的家。習慣‧是我會打電話問他到了沒。至少,在他面前我不是被弄髒遭遺棄的娃娃。

我說,我很想到老的時候,還能陪他這樣一起喝小酒。因為在我看到彩虹,高興撥電話給他時,他是少數說我無聊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