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13日 星期四

【消失的綠光】我想念你

這個夜裡,再也無法欺騙自己「我想念你」這個事實了。


我猜測,你回台南了,是嗎?

呵呵,你好無情喔!一點消息也不願意給我,就連問聲:「妳過得好不好?」也不曾。我過得不好,就像2002年的夏天遇見你那時般,我墮落著、毫無目地的生活著,沒有任何動力及理由,可以讓我像和你相處那兩年般,那麼的充滿希望,雖然如此,如果你願意問聲:「妳好嗎。」

我也會忍住淚、開心笑著告訴你:「我很好,真的很好。我記得你當時怎麼把我拉上岸的,我永遠會記得,也永遠不會再讓自己陷進自我設限的囹圄裡了。」

我記得你怎麼把我拉上岸的,卻記不得你當初狠心遺棄我的表情跟口氣了。

你知道我不捨心,也不願意記得所有關於你背棄我的一切,你在我心中是那麼的完美無暇,就連在最不好的時候,你還是那麼聰明主張著自己的一切。

我不忍心回想那夜在基隆站前,我們假裝若無其事的拍著照片,假裝若無其事的欣賞的那裡的景色,假裝著……,其實我們彼此都知道,別離後,相聚會是無期了。

我不忍心回想那些找不到你的日子,經常在夜裡哭泣的痛苦;

真的不忍心記起你當初說留下來、但有一天還是要離開時;

不忍心回想,當我痛苦到想用毀滅自己的痛來掩蓋你帶給我的痛時的掙扎悲泣,我真的不忍心。

但是,每當我憶起那些與你穿梭在台南市清晨、黃昏、深夜街道的日子;

憶及你牽著我的手不畏眾人目光穿梭在新光三越那天,你嘗著可頌的表情,我無法忘記那天我們走了很遠很遠的路,在送我上車後,你跑到我看得見的角落,很緊張的指著前幾個車廂的位置,要我往前走、捨不得我站著的神情;

我更忘不了你逗我笑時的風趣。

這輩子,至今27個年頭,談了二次戀愛,第一次戀情在好奇中開始,也在好奇中結束,初戀結束的痛苦,現在回想起來,倒是件甜蜜的心酸。多年來,台北過客偶爾還會捎點消息,現在能可以當朋友了,雖然沒再見面,至少常在Msn上看到他,突然想念起這個人時,就用文字聊天,我從來不相信會有那麼一天,可以將深愛的人視為好友,但我做到了,那需要時間。

給你時間,你能當我是朋友嗎?
給你時間,能不能有一天你我能雲淡風清坐下來聊聊生活近況?

2003年底你說要離開後,就再也沒有任何消息給我,一通電話、一封信、一則簡訊,你都不願意嗎?

當初你說要我就跟著你,說碰到事情,會告訴我該怎麼去面對,可是現在呢?我經常是這麼不知所措的哭著。

你明白,我是個打死不吃回頭草的人,甚至從說分手那天,就再也不哭不鬧的,因為我怕你覺得煩、怕帶給你困擾會麻煩,不願意看你不開心的樣子,所以就算很想念你,我也不敢撥通電話給你。

偶爾夜半無法自處時,憶及你,就只是躲在被窩裡打簡訊,打了又刪、刪了又打,有時候打了長長一則簡訊,卻沒有勇氣傳給你,將它擱在手機裡幾天,直到不那麼想念、不那麼難過了,再刪掉。我深怕連這麼一則簡訊,都會讓你感到厭煩。

可是今晚,我沒辦法欺騙自己了。

我憶及你與有關你的一切,不知為何的淚流不止,我不知所措的寫了封信給你,你看不看得到都無所謂,真的無所謂,這只是我不想欺騙自己的唯一證明罷了。我不再逞強了,不再假裝若無其事了,所以寫信給你,你看到也好,看不到也罷,至少我誠實面對了自己。

我一直以為可以將過去藏得好好的,我錯了、真的錯了,其實我是想念你的。

我輸了,輸得徹底,就連你瀟灑離去音訊全無這麼久了,我還是如此想念你,還是這麼傷心的為你掉著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