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31日 星期一

我們都在找一個人

背景音樂是孟庭葦幾年前台語專輯「愛到史豔文」裡的一首歌, 在她今年「紅花」的新專輯裡,又收錄了的「找一個人」,是她和他老公的紀念情歌。

歌詞深深打動我心,我想是許多單身的人都想要的心願吧!

前陣子一直在我生活裡播放的「雙棲動物」,我也很喜歡,人大概真是矛盾的動物吧。

有時喜歡孤獨,有時卻又不甘一個人。


這陣子仍常掛網,但都忙著整理電腦裡的文章、照片,還有以寫筆記的方式來整理回憶。
很多記憶,如果沒將它轉化成文章,就好像一切都未曾結束。我總是以最慢的方式離開回憶,真的很糟吧。

每天睡前,我都會習慣打幾則簡訊才入睡,不管幾點,都要把簡訊傳送給收訊人,但因為有太多反悔的經驗,所以這幾天打的簡訊,都先儲存,等隔天睡醒才考慮是否傳送。

朋友來家裡住了三天二夜,因為我九年來無形中所做的控管,大概半年才會跟她見一次面,過年,她都在我家過年,她說我家很像她的娘家。

今年,她大概很寂寞吧!常常打電話給我,也常來我家,她爸媽都在20年前去世了,哥哥姐姐現也都五、六十歲了。

爸媽留下來的房子,也因為弟弟娶了老婆,接受娘家資助蓋了大樓,她只好寄住在親友家,常常搬來搬去的。



我19歲高中畢業那年認識了淑芬,她年長我14歲,當時我第一份工作,是一家頗具規模的幼兒園,因為高職實習二個月表現還不賴,被老闆留下來帶幼幼班,我遇見的人年紀都比我大,都很疼我、包括老闆園長及老師們,淑芬也是其中一個。

這幾年來我不斷的接觸新事物及不同領域的工作,而她卻一直沒有太多的改變,所以角色有些互換。

認識的女性朋友,不是只會找逛街、聊品牌,就是結了婚的與我聊是非,要不就是只從我身上學習,卻沒任何方面可讓我學習的。

相同興趣的朋友很少,可以談心的朋友也不多,我從來不覺得友誼是需要經營的,所以,我也鮮少答應邀約或做不必要的應酬。

前兩天我跟淑芬聊起過往,她用「清瘦」這字眼來形容以前的我,當時我有點驚訝,我只知道當時的我比現在胖了二十公斤吧,但是我從不知道當時的我是可以用「清瘦」來形容。

回想起念書時期在賣場當收銀工讀生時,公司要求穿小短裙並且一定要上膝蓋10公分的規定,那時穿的小短裙,現在只能套進一條腿,我才相信也再次確認那幾年我是瘦的。

從小到大有瘦到標準體重,大概只有兩個時期吧!

那時打工都有別部門的男生追求,在台北街頭牽摩托車還有人過來幫忙,7-11打工時,有人遞名片、有人邀看電影,連當時的吉他老師都常約我去吃飯,但後來吉它老師說:『我沒想到妳上台北沒多久,就被把走了。』

儘管我現在回憶並確認我曾經瘦過,但瘦了那時的我,還是一直在減肥,也永遠覺得自己胖。

大概,我有個胖靈魂吧!我的靈魂是胖的。

我現在變成這德性(笑),連同性的女朋友我都不大敢見了。更何況是初戀男友呢。

這幾年,他只要在網站留言板上看到我北上的消息,就會邀我聚聚。


前晚,我無法入睡,想了一些事,然後我傳簡訊給那二任男友

我說:「這幾個月才體會到,我們的感情會破裂,我有很大的責任。以前的我太自私,只站在自己的角度看事情。

人吶,總是離別後才會學後怎麼去愛人,總在懂得愛情時,才發現深愛已走遠。我只是想說對不起,我也會永遠的祝福你。」

之前,我一直覺得是他們辜負了我。

我在凌晨四點送出簡訊(這真是一個變態的行為吧)。

簡訊一送出,我接到初戀男友的電話,他說:「佳楓呀,怎麼了?妳又在胡思亂想囉?」

我說:「沒呀,我睡不著。」

他說,他還在跟朋友打保齡球,要我不可以再亂想,早點睡。

我也要他早點回家。然後我用自以為俏皮的語氣跟他說:「Bye!Bye!囉」

前晚他的口氣,又像我剛認識的他了,好溫柔體貼,我雖然很開心,但卻沒辦法感覺到他,離記憶已太遠,我只知道,現在對他已經沒有那種「愛」的感覺,但我深信21歲的我,是全心的愛著他。

2000年的夏天,和他在新營市的三皇三家最後一次碰面,相遇只有喝完一杯綠茶的時間,那天,他也這麼說再見,

我目送他離開,看他點了一根煙,往北上的方向去。

他離開時喚了我一聲欲言又止地再說了一遍:「再見。」,在離去時點了根煙的憂鬱神情,

我卻全然不知,那是他已決定要扼殺這段愛情的最後掙扎。現在回想起,很殘酷。

即便他曾說自己是個可以因為前途和名利放棄愛情的人,我都覺得,讓他做那個決定,太殘酷。

他現在北部東南技院及佛光大學教有關政治的科目,我只知道有國父思想的課,他大我四歲,是個堅持自己理想的男孩,也因此,選擇放棄和我這段感情。以前我覺得他有錯,但現在我覺得他的選擇是對的。

不愛他了,所以也沒了恨,沒了恨後,我才慢慢可以和他當朋友。
我還是想念他。就連他在凌晨四點回電話給我,我都開心好多天。

第二任男友呢?他沒理會我的簡訊,所以我又亂想了,
我這兩天一直想:至少我知道台北過客有愛過我,可是第二任男友,我看從頭到尾根本只是耍我吧!(一時情緒啦)

還是簡訊又傳丟了呢?

不管如何,在愛情方面我總算給自己一個交待了,我釋懷了。

接下來就是,整理在仁林公司時的照片,其實我完全還活在前兩年的記憶裡。

也許是因為我還在休息沒接觸新環境吧!所以在農曆年前,我得好好整理一番。把一切都整理就緒,往下一新階段去。

雖然我不常到開創晃晃,但請相信我,你們三個會是我永遠惦記的好朋友喔!


ㄟ。今晚我想起在新營全買賣場當收銀工讀生時,一個小我2歲的男生叫黃偉倫的男生,大家都喚他黑輪,偶爾休假跟楓媽去買東西時,他看到都會向楓媽深鞠躬,那個鞠躬很親切,跟名欽你以前鞠躬的樣子是一樣的。

那年夏天認識到秋天,冬天會失去活動力及冬眠的我,每天去上班都昏昏沉沉的,

每天休息時間,他都會買一瓶曼士德拿鐵口味咖啡來給我喝,我都沒喝,起先送給同部門的同事,大家喝怕了後,我就每天下班把咖啡帶回家冰著,到冰箱已經存滿了快兩箱量的咖啡,我才拜託他別再買了。

他去當兵時,常常寫信給我,那字很醜,他信中說:「因為我都躲在被窩裡拿著手電筒寫信。」

字太醜的男生扣五分、毫無文筆可言的信再扣五分,太黏人的男生再扣五分。

我上班又上課很忙,沒有回過他的信,後來我離開全買賣場,當時手機還不很盛行,我們也就失去聯絡了。

偶爾我會想起這個男孩,他是我遇過唯一比初戀男友還高的男孩185吧!也是我遇過最純真的男孩。

若再重來一次,我想,我會問他喜不喜歡我,或者我會告訴他:「其實我很喜歡你。」

因為那時我和台北過客還沒明確地說分手,所以不能劈腿。



若沒事要撥電話給昇哥,我都會緊張且害怕,不知為什麼ㄌㄟ!

昨晚打給他,起先他讓林文雄接 (他們都會鬧我,不過林文雄好可愛。)

然後昇哥接電話時,瘋瘋顛顛玩笑式回我話,這樣的他才正常吧。所以昨晚跟他講電話是很開心的。

我跟昇哥說,如果要送書到我朋友那邊(玉井),要讓我跟一下,昇哥說:不要!

然後我開他玩笑說:『難道你忘了生日那天我跟你倆有抱抱的事了嗎?』

他說:『妳最好把那件事忘了,把它忘了。』

昇哥說,書不一定會是他去送,我"盧"了他一會兒,叫他送,他還是說要看看行程怎麼樣。

其實我是想重溫坐他車的舊夢啦!以前的同事,我只習慣坐昇哥的車和你的車。


天氣又開始轉涼了。記得你每次天氣變化都會變聲喔!保重身體。
嗯,我發現MSN真是好,有時候各忙各的,事情告一階段時,會習慣看一下名單上有誰在,看到你或開創的名單在上面,還是會覺得做事時有人陪呢!


還有,在北部開琴行的朋友PIANO說,今年中旬時她要辦一個小小音樂會,她說叫我快點瘦回去,然後那天她要和我當主持人,還要我練一首曲子上台表演。

我超久沒練鋼琴了,大概都忘光光了吧!

朋友建議我演奏凱文柯恩的曲子,其實是非常流行的曲子,我的程度也沒辦法把古典曲子練得很好吧!

凱文柯恩,他有首曲子是中華汽車的電視廣告曲,出了張鋼琴曲集及CD,叫「綠鋼琴」。

今天把它的曲子都下載來聽,還沒決定要練哪首曲子。不過那是個動力吧!荒廢許久

我以前學的是古典鋼琴,沒很濃厚的興趣,說真的底子沒有打穩,對人生也沒有太多的幫助,我想,開始工作再有收入後,想假日去學爵士鋼琴,比較活用,我也有興趣,還想上一些美術的課程,或許未來書籍可以加一些自己的插畫作品喔。



祝你開心:)



2005.01.31 Maple‧楓

2005年1月27日 星期四

嚕嚕走失那一晚

2003年3月14日晚上,嚕嚕在新營市走失那天……


昭傑傳了一則簡訊:
『嚕嚕媽咪:萬般皆是命、一切得隨緣。不知道妳相不相信緣份,她的使命是帶給妳五個月的歡樂,妳也給她相對的幸福,假如她只能與妳結緣五個月,那妳更應該珍惜,相信嚕嚕希望妳是快樂的,緣未盡,她自然會再與妳相遇。』

嚕嚕失蹤了一天一夜,沒人知道那晚她跑去了哪裡,那天晚上和昇哥、昭傑、小羅翻遍新營街道尋找不到她,無數次絕望的情緒伴隨著我渡過生命裡最難熬的夜晚,隔天傍晚,命運註定緣份未了,嚕嚕回到了我身邊。那次事件,讓我更加珍惜嚕嚕,我的狗女兒。

我想我會盡全力帶給她一輩子的完整幸福吧!

她生命裡附帶著我在仁林出版公司工作的兩年日子,我生命裡有她的歲月,都是快樂的,每天早上起床第一件事,就是看看嚕嚕並且摸摸她的頭,她一向熱情。

在童年時期養了八年的狗死去,和媽媽哭了好長一段時間後,家人就說好再也不養狗了,2002年11月嚕嚕被昭傑抱進辦公室時,對於是否照顧她,我非常掙扎,因為如果照顧了她,依照我重感情的指數,我恐怕再也離不開她了。

嚕嚕在家裡,不覺得自己是狗,也許家人也從不把她當狗看待吧!

媽媽這輩子最怕最聽哥哥的話,但是自從嚕嚕來到這個家庭後,媽媽曾無數次因為嚕嚕和哥哥爭吵,因為嚕嚕很乖,楓媽不準任何人欺負她或者讓她受委屈。家人很疼嚕嚕,連小時候不愛狗的哥哥,也對嚕嚕很好。

嚕嚕和我一樣有一顆纖細善良的心,呵。

她對人友善,只有看到人類講話太大聲或是吵架時,她才會生氣的汪汪叫,她不喜歡看到有人在打人或大聲罵人。還有,她睡在楓爸幫她蓋在車庫的狗屋,曾經兩次抑制了小偷偷車的行為。

很有人緣,不知是因為她36公斤大體積呢,還是鄉裡的人以訛傳訛的關係,只要一上街,就會四處聽到有人在喚:「嚕嚕!嚕嚕」。

警察叔叔說:「妳們家的嚕嚕比管區的還紅!」警察叔叔跟消防哥哥都喜歡嚕嚕。

每天早上和下午,會有一堆學生,國小的、國中的同學,刻意繞到我家門口找嚕嚕,陪嚕嚕玩一會兒才回家;幾個小學生常會帶不同的新同學來找嚕嚕,並且為彼此介紹,那些小朋友,吃零食都會帶一份來請嚕嚕吃(雖然嚕嚕不吃不認識人的食物,讓小朋友感到失望),帶嚕嚕出門,是一件很驕傲的事喔,因為總是有很多人用驚訝的口氣說:『哇!你看你看,好可愛喔!』不知道為什麼,她人緣超好,不管大人、小孩、男女老少。


嚕嚕有個情人,是東山鄉街上7-11統一超商的「建隆先生」,他非常喜歡嚕嚕,如果有一天沒帶嚕嚕去7-11看他,他就會開始問:『我的嚕嚕呢?』

他說:「如果嚕嚕還沒結紮就好了,我也好想要養一隻像嚕嚕這麼乖又可愛的狗狗噢!」

漢堡店的阿姨也是希望嚕嚕能生隻北鼻給她,還有幾個人都曾經跟我預約過。

不過楓媽說,有些人養狗狗都沒有責任心,如果嚕嚕真的生狗寶寶,送給別人,別人又沒有好好養牠們,小狗狗在外面受苦就不好了,所以還是不要為社會帶來不必要的麻煩,亦別讓無辜生命受折磨。

嚕嚕很適人性,有時很黏人,怕無聊,所以常膩著家人,只要她沒睡覺、不吃東西時,就會找人跟她玩,玩撿布布飛盤的遊戲啦、遙控汽車啦、丟毛巾、還有互相攻擊她追我、我追她的遊戲。

她每天會跑到稻田那邊迎接工作回家的楓爸、還有下班的楓哥,電話響了幾聲沒人接時,她緊張會跑到廚房讓楓媽知道。

當楓媽說:『紅茶哥哥回來了。』在廚房陪楓媽煮飯的嚕嚕,就會跑呀跑到客廳的門口去迎接弟弟。

楓媽比劃著並用台語說:『去樓上叫佳楓下來。』嚕嚕真的會跑到房間用嘴巴碰碰我的手,如果我不理她,她會用嘴拼命撞我阻止我打字。

2005年1月23日 星期日

二十八歲,我是個老女人

我和專科時期感情最好的同學小婷講電話,從1/22的22:02分到1/23的1:40分。


喉嚨失聲了,哈。

她說,覺得談戀愛很煩且浪費時間,一個人比較好。
我也覺得談戀愛很煩且浪費時間,但一個人不大好。
她說,談戀愛要挪出時間陪對方,有時會讓她很生氣。
我呢,既然是戀人,不管再忙都該盡到責任,每星期至少要陪對方一天。
大概是西洋情人節又快到了吧!氣氛開始變得諷刺。

前幾個月陪小婷來我家過夜的一個女朋友,突然戀愛又再三個月內閃電結婚了,是老男人,經濟狀況許可,所以可以為女生做很多事。

連年終打掃都請幫傭,並且告訴女生:「我怕妳會太累或受傷。」

多好聽又營養的話啊。

遇到了一個疼愛自己的人,幸福不一定是美女的特權。


小婷說:「朋友都很幸運,找對人也在對的時間結婚了。」但婷不羨慕,她一向喜歡一個人,並且在乎女朋友多過於情人,我呢?過去常因為了情人而忘了朋友。

我和婷有很多不同的地方,我敏感且多愁、她是個大而化之,凡事得過且過的人,但我和她相處起來非常契合。

楓媽說,鄰居阿姨要介紹一個同事男生給我認識,住新營,任職於公家機關,楓媽告訴我:『我跟那個阿姨說了,妳還不很想結婚或安定。』

那是我平時透露給楓媽的訊息,但其實是真愛還沒有出現的藉口。

楓媽在楓爸面前的態度就不一樣了,變得不支持我,要我去看看鄰居介紹的男人,每回談到相親,我就會揣想,對方及其陪同者會不會在私下討論著:『這個女生也太胖了吧?這個女生太壯了啦!』我總愛預設立場

去年那次成功的相親後,就發誓我不要再相親了,真是個難忘的回憶。
那個三十八歲年長我十一歲的男人,
沒有我想像中的粗獷豪邁,他瘦高的身材,臉上是看得出年齡的,

來我家時,我正在上網,媽叫我下樓後,我開始煮花茶並且邊和他聊天、邊幫他倒茶,很自在,因為就算我心裡再紛亂,還是會表現得很自然,大概因阿姨的描述,讓他與我對話時顯得膽怯,雖然他表現一副大男人的樣子,但我看得出他在我面前沒自信,他說他是個不看書的人,其實無所謂,只是聊了許久,發現和他的世界完全沒交集,怎麼在一起?

我在他面前表現很有自信,那也許是因為年記比他小很多的關係吧。
他告訴阿姨說想安定、要找一個可以照顧家庭的女孩子,覺得我適合他,我在想,他年輕那時,大概不覺得我會是他要的女生吧。

三十八歲的他,覺得我是個適合娶回家的女孩,他只是覺得我可以當一個好老婆吧!除了那之外,我還有很多想做的。我很清楚,我要的不只是一個想安定的男人、一個家、不是生小孩、當家庭主婦這樣而已。

我會有自己可以發揮的工作、有朋友、有自己的夢想實現,然後跟對方分享彼此的獲得,
我要的婚姻,必須是因愛情結合,倆人有共同的目標及理念。

不再相親,是因為我不懂拒絕、怕傷害別人,也因為我無法接受別人在看了我之後,覺得不OK的。

我根本不能接受一段感情要經過那麼多人的參與及關心,
也沒辦法在看完一個男人的外表且聊一些話,就決定是否跟他在一起。

還有,接受了相親這回事,就好像接受了「我二十八歲,是個老女人了」的事實。
28歲,這年記讓我感到很徬徨且心慌。

我幾個月來難得不窩在電腦前的這幾天,也難得排了規劃表、輪番閱讀著床頭好幾本看很久卻沒曾專心看完的書、看電視、睡覺,整理了很多回憶,處理了很多放不下的心情,就是沒再去想起感情的事了。

我想,過去我浪費了太多時間在感情及溫習回憶上,以致於我有好多想做的事,卻沒能好好去完成。

將畢業後已裝箱的書又翻了出來,想開始準備夏天的考試。

其它的呢,就不去想了,尤其是愛情這事。

其實,有沒有愛情,根本不是那麼重要了,都已經學會一個人獨自生活了不是嗎?都懂得愛自己了。

雖然最近好消息頻傳,影響了我,但沒能在這兩年結婚,所以和麻己小婷倆人約好今年秋天要再回到同一家學校念書,然後好好完成我們的計劃。

畢竟,靠自己最實在,因為我從來不會知道此刻愛著自己男人,會在哪一天離開啊!

2005年1月13日 星期四

【消失的綠光】我想念你

這個夜裡,再也無法欺騙自己「我想念你」這個事實了。


我猜測,你回台南了,是嗎?

呵呵,你好無情喔!一點消息也不願意給我,就連問聲:「妳過得好不好?」也不曾。我過得不好,就像2002年的夏天遇見你那時般,我墮落著、毫無目地的生活著,沒有任何動力及理由,可以讓我像和你相處那兩年般,那麼的充滿希望,雖然如此,如果你願意問聲:「妳好嗎。」

我也會忍住淚、開心笑著告訴你:「我很好,真的很好。我記得你當時怎麼把我拉上岸的,我永遠會記得,也永遠不會再讓自己陷進自我設限的囹圄裡了。」

我記得你怎麼把我拉上岸的,卻記不得你當初狠心遺棄我的表情跟口氣了。

你知道我不捨心,也不願意記得所有關於你背棄我的一切,你在我心中是那麼的完美無暇,就連在最不好的時候,你還是那麼聰明主張著自己的一切。

我不忍心回想那夜在基隆站前,我們假裝若無其事的拍著照片,假裝若無其事的欣賞的那裡的景色,假裝著……,其實我們彼此都知道,別離後,相聚會是無期了。

我不忍心回想那些找不到你的日子,經常在夜裡哭泣的痛苦;

真的不忍心記起你當初說留下來、但有一天還是要離開時;

不忍心回想,當我痛苦到想用毀滅自己的痛來掩蓋你帶給我的痛時的掙扎悲泣,我真的不忍心。

但是,每當我憶起那些與你穿梭在台南市清晨、黃昏、深夜街道的日子;

憶及你牽著我的手不畏眾人目光穿梭在新光三越那天,你嘗著可頌的表情,我無法忘記那天我們走了很遠很遠的路,在送我上車後,你跑到我看得見的角落,很緊張的指著前幾個車廂的位置,要我往前走、捨不得我站著的神情;

我更忘不了你逗我笑時的風趣。

這輩子,至今27個年頭,談了二次戀愛,第一次戀情在好奇中開始,也在好奇中結束,初戀結束的痛苦,現在回想起來,倒是件甜蜜的心酸。多年來,台北過客偶爾還會捎點消息,現在能可以當朋友了,雖然沒再見面,至少常在Msn上看到他,突然想念起這個人時,就用文字聊天,我從來不相信會有那麼一天,可以將深愛的人視為好友,但我做到了,那需要時間。

給你時間,你能當我是朋友嗎?
給你時間,能不能有一天你我能雲淡風清坐下來聊聊生活近況?

2003年底你說要離開後,就再也沒有任何消息給我,一通電話、一封信、一則簡訊,你都不願意嗎?

當初你說要我就跟著你,說碰到事情,會告訴我該怎麼去面對,可是現在呢?我經常是這麼不知所措的哭著。

你明白,我是個打死不吃回頭草的人,甚至從說分手那天,就再也不哭不鬧的,因為我怕你覺得煩、怕帶給你困擾會麻煩,不願意看你不開心的樣子,所以就算很想念你,我也不敢撥通電話給你。

偶爾夜半無法自處時,憶及你,就只是躲在被窩裡打簡訊,打了又刪、刪了又打,有時候打了長長一則簡訊,卻沒有勇氣傳給你,將它擱在手機裡幾天,直到不那麼想念、不那麼難過了,再刪掉。我深怕連這麼一則簡訊,都會讓你感到厭煩。

可是今晚,我沒辦法欺騙自己了。

我憶及你與有關你的一切,不知為何的淚流不止,我不知所措的寫了封信給你,你看不看得到都無所謂,真的無所謂,這只是我不想欺騙自己的唯一證明罷了。我不再逞強了,不再假裝若無其事了,所以寫信給你,你看到也好,看不到也罷,至少我誠實面對了自己。

我一直以為可以將過去藏得好好的,我錯了、真的錯了,其實我是想念你的。

我輸了,輸得徹底,就連你瀟灑離去音訊全無這麼久了,我還是如此想念你,還是這麼傷心的為你掉著淚。

2005年1月11日 星期二

2005/1月=南部難得下雨的冬天

。沒有絕對。


他大概是我遇過最聰明的男人。雖然話不多,但每一句都是重點、每一句都說進我心坎裡。所以,兩年半來,再也沒有遇過讓我動心的男人。

就像寫給他的信裡說的:「我總覺得,不管以後會是怎樣的角色,你都會在我生命裡,不會離開了。」

我真的希望,沒有愛情無所謂,只要感情,可以永永遠遠在一起的感情。

星期五晚上打電話給小宙,八百年沒打給他了,突然想跟他聊天卻沒找到人,就像他之前說的:「一旦過了就是過了。」這句話送還給你,小宙。

還好沒打成功,不然我那天不知道會洩漏多少心底的秘密。小宙如果在離我很近的現實會很好吧,也許我酒量會更好也說不定,呵呵。

下午帶LuLu去公園散步,這樣愜意的生活,其實是許多人想要的吧,但我一直感到好愧疚!就這麼浪費了半年,半年應該要充份休息、好好充實自己,並且到處走走,不過,我除了多看了幾本書外,幾乎沒做過什麼有意義的事。

好快的半年,CHIN說他二年半前,也就是到公司前剛退伍,有四個月也過這種生活,每天清晨都會去慢跑,然後跑呀跑到市場去買菜,回家做做沙拉啦、或自己煮東西。他休息的時候,有很充份的運動。可是我卻越來越懶越來越胖,難怪減肥對我來說會是一輩子都要經營的事業,越減越肥噢!唉。

下午公園幾個大男孩玩遙控飛機,看見天上小小隻會飛的東西,大大的嚕嚕嚇得落跑,一邊跑還一邊偷瞄飛機飛到哪了。她就是這樣,對任何事常抱持著好奇心,膽子卻小。她的布布飛盤壞了,一直沒空幫她買新的,所以她沒能玩撿飛盤的遊戲了,這兩天她都咬著毛巾,到處乞求大家陪她玩,有時跑來我身邊,用大腳丫抓我幾下,再用咬著毛巾的嘴巴撞撞我的手,要我陪她玩。沒有人理她時,她就會跑到電視前,面向大家坐得挺挺地望著正在看電視的我們。

媽真的很愛嚕嚕,每天早上會幫LuLu熱一杯鮮奶,陪她在門口喝,嚕嚕超愛喝鮮奶還有大量的水,媽常常會跟嚕嚕說話,像跟小孩子說話那樣,嚕嚕會望著媽媽,似懂非懂,但媽說嚕嚕是懂的。

嚕嚕的身體長得像拉不拉多,個性也像,但是臉非常不像,她的臉很憂鬱常愛蹙眉,但個性是樂觀的、也非常適人性。最重要的是,她跟主人一樣善良啦!哈哈。鄰居都說嚕嚕是隻善良的狗,她和其它狗玩時,都會注意自己的力道,

小孩子跑來跑去時,她會跟在旁邊,像保護孩子一樣。嚕嚕很乖,但和我一樣沒有安全感、又怕寂寞。

每天早晨或下午,家門口都會有一堆學生來探望嚕嚕,還有好心的小學生,帶了兩份早餐,一份是給嚕嚕吃的,雖然嚕嚕不吃,但她對人類的熱情,還是天天得到大量回饋。常常有警察經過就跟媽說:「我們鄉裡,沒有人不知道嚕嚕是誰。她比管區警察及鄉長還紅。」

只要嚕嚕在門口,每一個經過的人都會大聲喚她:「LuLu!」因為她超大一隻的關係吧!所有人都認得她。

下午在公園散步,又看到失明的警察先生搭著父親的肩膀走路,約3歲左右的小男孩跟在後面。我想起一年前警察先生剛失明時,他的父親一手牽著他,一手牽著小孫子走進公園,那時警察先生臉上的傷還沒好,我看到他們祖孫三人,在公園的椅子上喝養樂多,然後警察先生在健康步道上反覆的小心翼翼的練走。

我發現面對這種事,我同理心很強烈,當時我難過了好一會兒。

後來發現每天下午去公園都會碰到他們,一陣子沒去了,今天去散步時,剛好跟在他們後面,警察先生的眼睛已經好多了,但還是需要扶著他父親的肩膀走路。

我在公園小舞台的階梯上坐了好一會兒,看玩遙控飛機的男孩們開心的樣子,心情變得很好。

回家時經過籃球場,發現警察先生在跟小朋友玩球,偏著臉看籃框,那樣子好像一隻眼睛看得見、一隻眼還看不見,不過,看見他傷勢好多了,也就很開心,不然每回去超商買東西,看到警察先生的父親一臉憂愁的樣子,就為他感到很痛苦。

這世界上有什麼絕對呢?

我不相信,說會永永遠遠愛著女孩的男孩,終究還是變心了娶別人了

說自己善良的女孩,還是會因為利益而變得不善良

說會永遠愛著二個你的我,經過這麼多年才發現,原來我不曾真心愛過誰,

只是為了面子,不甘心愛情路上有任何錯誤記號,當時才那麼捍衛著那兩段愛情。

有什麼事情是絕對的呢?
我不敢說我以後絕對不會愛上你,我也不敢說以後絕對還會愛著他,
因為沒有任何事情是絕對的。
前陣子在天使之城小說裡看到的:「這世上唯一的絕對,就是沒有絕對。」

所以我也不敢告訴你:我絕對愛你,絕對陪你到永遠。

做一個無可救藥的自戀狂,才能超越自我

好一陣子,我真的有那種:「我再也無法寫出任何文章」的感覺。


我跟橘子說:「我沒那麼偉大有智慧及才能,但一度覺得自己已經江郎才盡了。」或許這句話不恰當,但我只能這麼形容

怎麼會那麼嚴重呢,我的生命中曾經沒任何書寫的習慣的,但從接觸了網路養成寫日記的習慣,

寫著寫著……突然有天把初戀男友即將要出國的心情寫成短篇小說,華文網編輯接洽出版了第一本書後,我就變得不寫不行了。

爾後,書寫佔去了我生活大部份的時間,生活甚至以書寫為重,可是它真的那麼重要嗎?

它其實沒辦法讓我賺取利益過生活的。
但總是想,既然已經踏進這路了,就應該將它走到最好。

可是該拿什麼來豢養夢想呢?當我找到一個可以每天接觸電腦的工作,每天大量的文件,讓我無法再寫出任何文字來,

當我找到一個需要勞力但不耗費腦力的工作,每天下班卻又體力不支。

我不能不工作的,因為沒了工作,我就沒有錢付網路費、沒有錢買書、會因為煩惱經濟狀不好無法過生活而沒辦法寫作。

可是,該拿什麼豢養夢想。

就像媽說的:「現在會寫作文的人那麼多。」我憑什麼以為我寫的文字,會被任何人所接受呢?

我內心掙扎著,雖然我表面上一副自信滿滿的樣子,我告訴家人:「是很多人會寫,但我覺得自己寫的最好。」

我深信假裝自己是個無可救藥自戀狂,才可以做出超越自我的行為。

我曾經以為,就如自己在第一本書的封面上所寫的文案:「即使只有一個作者,我還是會繼續的寫下去。」

但事實上,如果書賣得不理想,出版公司並不會再想賠錢為你出下一本書。

出了三本書,成績比起時下一些部份網路小說成績要來得好些,如果以誠品的年度銷售調查來說,我的遠比一般成績理想的書,銷售要多出2-3倍,但是礙於我書寫的速度,以及在編輯邀稿後遲遲思慮而無法寫出任何文章的狀態,想要顧到自己堅持的品質,又不希望機會溜走,是非常不可能的事,可是若不把握機會,也許會有一輩子再也沒機會出書的狀況出現了,這是我害怕的。

每每寫完一本,就感覺又突破了上一本書的自己,卻也因此嚴重的憂鬱,很多人不懂我憂鬱為何,我自個也沒辦法很確切的了解憂鬱是為什麼?

我只知道我害怕,害怕下回再寫出來的文章,無法勝過於之前的文章,哪怕只有一點點的進步也行,我也害怕自己自信滿滿完成的作品,卻無法得到認同,這就好似意味著自己已經無法跟上出版的腳步了。

但不寫不行了,我總覺得我的生命裡再也無法擺脫寫作文這件事,好一段日子,我在夜裡掙扎痛苦著,深怕自己再也無法寫出任何文章,於是我拼命的逼自己寫、拼命的要求自己,好長一段日子,我很痛苦地逼自己寫文章,卻無法寫出任何東西。

前陣子在電視節目康熙來了中看到現代搖滾音樂教父「伍佰」的訪談,他最近出版了本書「我是街上的遊魂,而你是聞到我的人」,很長又特別的書名,

我還沒見到這本書的實體,但聽說內容是伍佰寫的歌詞,以及一位馬來西亞歌迷聽他的音樂寫下的心情回應集結的書籍。

很多人說伍佰的外表和內在根本搭不上,他講起話來鄉土味十足,他的音樂及歌詞,卻可以感覺出他是個看過很多書的人,他很多歌曲的靈感來自於村上春樹的書籍,

他說,並不是因為看那些書而想寫那些歌(像挪威的森林、愛情的盡頭……這些)而是因為寫這些歌的同時,他將從前看過書籍的感覺加諸在歌詞裡,當然,也有一些內地的歌手排斥,他們說:「伍佰拿村上的小說當靈感。」

但我不以為,儘管他以那些靈感為出發點,創造出來的作品是更有所突破性的。

相較於外表,他歌詞意涵極為細膩,不像是一個壯碩並且豪邁的男人所寫的。
伍佰的一首曲子「王道」,是為了偶像武藤敬司而創作的,他說武藤敬司曾經招待他做貴賓席,但他不喜歡,他喜歡自己到日本辛苦的排隊,然後花很多的錢,買到第六排以後的位置(因為前五排都是貴賓才能坐。)

武藤敬司在摔角表演中,有時會化妝成別的角色,有時會在身上寫字,他曾經以伍佰的王道音樂做為出場樂,並且在頭上寫了伍佰二字。伍佰在節目中驕傲的描述著。

他在「康熙」模仿了摔角裡的十字固定法,並且興緻勃勃的談論著觀賞摔角心得,面對主持人小S的挑逗,伍佰從塑膠袋裡拿起一個面具頭套戴上,講說:「我是雙面人。」那些舉動及表情真是可愛。

節目要他帶自己最近讀的幾本書,他帶來了幾本像「太平天國」之類似近代史的書籍,蔡康永問他:「你平時喜歡看這些書啊?」

伍佰回答:「是啊我喜歡看!因為這是活的小說,將活生生的事實寫成小說。」

主持人將伍佰看的書及愛看武藤敬司摔角的訪談做了整理並且問:「看來你不是一個整天埋首做音樂的人囉。」

「那是不行的,音樂不重要,生活才是最重要的,要認真的過生活,才能有所超越,才能做出超越自我的音樂。」

在一個被現代人稱之為搖滾音樂教父口中說出「音樂不重要,生活才是重要的」這句話真是深植我心啊。

「寫作不重要,生活才是重要的,要努力把生活過好,才能寫出超越自我的文章。」

所以,我不能只是逼著自己寫,而忘記要好好生活了。

我最喜歡伍佰的時候,是在他出第一張專輯「愛上別人是快樂的事」及他製作「少年耶!安啦」時,喜歡那首「無聲的所在」,

那時他未成名,還是以本名吳俊霖發表作品,但因為他的獨特而喜歡他。但是現在他紅了,我卻不再那麼喜歡,因為我不喜歡去喜好大多數人喜愛的東西,

就好像買了一件衣服或背包,在路上看到越來越多人使用一樣的東西,我就沒辦法再穿上它到街上走般。

我最近常聽陳昇的歌曲,逛他的網站,看了他的「風中的費洛蒙」,那些能在演藝圈長久的藝人,都是有料的吧,我覺得像陳昇這樣的歌手很少,我喜歡他寫的文章。

前陣子因為張小燕女士的「星空新視界」訪談陳文茜女友那集節目,我深深喜歡陳文茜這個口才好、文筆好、聰明、很感性但不缺乏理性、又會作菜女人。

我還喜歡吳念真背背,所以常去逛他的「歐吉桑新村」網站,他會在自己的BLOG上不定期的發表文章跟言論。我相信看過他節目及談話的人,應該都會喜歡這個背背。我每次聽他講話,都會猛起疙瘩。

這幾個月我看的書,有一半是日本作家吉本芭娜娜的書,我喜歡她淡淡的文筆將痛苦的生離死別描寫得如此淡然。

我沒有買太多的書,不知道為什麼,突然覺得很想將架上的書拿去網路拍賣,再買其它想看的書來看,

但我以前不會這麼想的,以前我總覺得,喜歡的書就要買回來看完,然後好好保存,大概是因為這陣子沒收入的關係吧,呵呵。

我喜歡自己,喜歡在深沉的夜或者是寂靜黃昏,認真記錄生活心情的自己。
喜歡自己,真是很重要的噢,我開始假裝自己是個無可救藥的自戀狂了。